国家旅游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据了解,前不久,国家旅游局刚下发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六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可能会影响游客个人的征信以及相关活动。
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
《意见》指出,目前,港澳台、东南亚、日韩等周边地区和国家是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广东、上海、北京、广西、山东、浙江、福建、内蒙古、云南、辽宁等10个省区市出入境人员较多,这些都是文明旅游工作的,区域。
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团队游客是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人群,其中出境游团队游客更是重中之重。各地应督促旅行社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团队游客,特别是每一位出境游团队游客身上。对于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要推行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旅游督导员,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通过共同努力,使旅游团队游客的旅游文明素质得到较大提升,避免发生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
警惕节假日不文明行为高发
《意见》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动地方将文明旅游相关要求入法入规,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要积极落实《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宣贯《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及《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积极制定文明旅游地方标准,鼓励旅游企业制定文明引导企业标准。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游客冲击民航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文明行为,《意见》也明确,在元旦、春节、五一、寒暑假、十一等几个时段,这些不文明行为高发,各地要落实宣传引导游客、乘客文明理性维权。发挥文明督导员、志愿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