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一结束就等于完成份内责任的行业习惯即将成为历史。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和市规划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月1日起北京市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换句话说,工程中任何环节的负责人都要对所涉及工程负责到底。
按照《办法》的规定,从2月1日起北京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法定代表授权书;五方主体负责人和为建设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也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经开工正在建设或者停工的项目,需要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并及时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备。
如果上述单位及负责人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市规划委将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市、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也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