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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调整房地产贷款及税收政策

时间:2015-03-31 10:23:09    来源:新讯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图)五部门调整房地产贷款税收政策,引发购房者强烈关注。本报记者张雷/摄

  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30%。

  对此,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在2014建设银行业绩发布会上回应说,建行将积极研究,尽快推出相关政策,为民生服务。

  三部门联合发文指出,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

  三部门联合发文还指出,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高玉伟称,二套房贷及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出台,反映了政府稳定住房消费的明确意图。这标志着房地产政策出现转折点,从地方放松限购限贷走向全面放松。

  “短期内,房市新政难以改变房地产投资下滑的局面,特别是部分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仍是房市调整的主题,但部分一线城市需求回升可能带动房价上涨。”

  高玉伟分析,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虽然给了政府放松房市政策的理由,但需要防范房市泡沫化风险再起,金融监管当局应鼓励资金流向实业,适当警示房市风险。

  【又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0日联合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目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两部门发布的通知,调整内容包括: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我国目前执行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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