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认租家庭初审结果已于2014年10月22日完成公示。根据《深圳(楼盘)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将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予以公示,并就选房、签约及办理入住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排位
初审合格家庭10315户,经复核,终审合格家庭10285户,其中,有4户新增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名单及选房排位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1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
三、选房签约时间及方式
选房时间为2014年11月18至28日连续11天(含周末),合格家庭的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当日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具体工作指引详见附件4。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3785028、83785038,地址: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302室。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五、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2。
(二)签订租赁合同时,申请人已婚(包括离异、丧偶)或未婚生育的,需提交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四)选房期间,每天22时前将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五)部分合格家庭(共351户)正在申购福安雅苑等安居型商品房(详见附件2),2014年11月14日为签订认购协议截止日期。届时凡已签订认购协议的,退出本项目认租。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项目剩余房源的处理方案,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另行公布。
附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
2.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终审合格认租申请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公示表
3.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期表
4.深康村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及入住“一站式”服务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