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北京,公租房项目——北苑南区开工,2011年2月封顶,500多套公租房摇号配租。新华/TAKEFOTO
12月6日,怀柔区141户人才家庭获得了一个选房顺序号,可以购买单价20000元/平方米的全装修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这个2017年进入人们视野的新事物,成为北京市落实“房住不炒”的又一尝试。
如果说,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是一部章回体小说,住房市场的变迁必是其中最跌宕起伏的章节。十年高歌猛进、十年调控纠偏、二十年沉沉浮浮,每一点变革都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喜怒哀乐,记录着城镇化的发展与反思。“住有所居。”下一个五年,一套长效健康的住房制度正呼之欲出。
●肇端
1988年房子变为大宗商品
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人,几乎都记得“筒子楼”,一条长长窄窄的走廊串连着许多个小小的房间,走廊两端通风,状如筒子,故名“筒子楼”。因为人均面积过小,常常是一家三四口“龟缩”在一间房内,然后在走廊里支台煤炉子烧饭。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住房也是按计划分配。据记载,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有7平方米,将近一半的城镇居民家庭缺房或无房。
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住宅问题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1980年,因此也被称为“房地产元年”。
1988年2月,国家批准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实行住房商品化,将实物分配逐步改变为货币分配,使住房这个大宗商品进入消费市场。
原首创董事长刘晓光就曾说:“我,的感觉就是居住改变了中国,居住给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财产权。”
●起步
1997年之前是“商品房找人”
北京的住房商品化进程,略晚于深圳,1992年《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让房地产开发商嗅到了商机。1993年,由王石在深圳创办、后来在中国地产界叱咤了30年的万科,北上京城,开发了第一个商品房项目——位于顺义后沙峪的城市花园。
那个年代人们对商品房的认识很浅,更未料到后来会“一房难求”。“1997年之前,绝大多数人都是等单位福利分房,自己出钱买商品房的普通人很少,多是明星或外企人员。”城市花园早期的销售员高韦回忆起那段日子,觉得,的特点就是“房找人”,社会地位高的外企白领,自然成为售楼员的最佳目标,售楼员偶尔还会登门拜访、上门签约。“那时也没有银行住房贷款,开发商会采取短期分期付款的方式促进成交,但也不需要购房人提供收入证明之类。”
●兴起
1998年起个人购房真正兴起
1998年,一则《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告了持续40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彻底结束,“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的“三字诀”也渐渐淡出北京人的生活。于是,从1998年起,个人购房在北京真正兴起。
同样是在1998年,建行北分公司率先推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购房人首付三成、贷款10年。接着,其他三大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也陆续进入住房贷款领域。对于这些贷款购房的人,后来有了一个称呼——“房奴”。
1998年就勇敢使用贷款在积水潭附近买了商品房的张女士,至今还记得自己的第一套“蝶式”三居室,贷了10万元、10年,每个月月供1000元多点。“在那个人均工资只有2000来元的时代,每月背着1000元的负债,让人觉得好像随时天都会塌掉。”张女士说,上世纪90年代,“今天花明天的钱”的消费思维还没进入千家万户,普通人都崇尚勤俭持家,把余钱存在银行以备不时之需,很难接受把明天的钱提前到今天花。所以,只要攒下一笔钱,张女士就急忙拿来偿还贷款,到了2002年,10万元的贷款就全部还清,比约定时间提前了6年。
同时,另一股力量带着大量的现金进入楼盘,买定入市后经过一段短暂时期再卖出获利,间接推高了销售价格,因此被人们形象地称为“炒房团”。这其中,最为市民熟悉的就是“温州炒房团”和“山西炒房团”。
●调控
2016年明确“房住不炒”定位
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号文件”,由此拉开长达十多年的楼市调控,房地产市场也经历着从高峰到低谷、再从低谷到高峰的起伏轮回。
直到2016年12月,,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确立了建设长效机制的新逻辑。
“房住不炒”的定位下,北京也在完善着住房制度,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集体土地租赁房、人才公租房……今年前10月,北京就开工建设市保障房50041套,并有6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实现开工。
数说
1980年
《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中提出,房子是可以卖的。
2005年
国务院出台“国八条”意见,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
2008年
央行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以刺激楼市。
2010年至今
国家先后出台“国四条”、新“国八条”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