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医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方案提出,为服务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中医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中医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中医人才培养模式,特设置中医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