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教育部纪检组深入推进直属高校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在二级党组织设立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实现监督全覆盖。
高等学校设立二级纪委,是改进监督方式的科学探索,是强化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目前,教育部有20多所高校党委正在积极推进和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专门设立二级纪委或增设处级岗位和干部职数,全方位保障监督职责的落实。对于人、财、物资源和权力比较集中的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等单位,二级纪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对于院系等教学科研单位,二级纪委,加强对“三重一大”、科研经费使用等工作的监督;对于机关单位,对应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主要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部门、,领域的监督。高校设立二级纪委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不足、监督不深入、监督范围狭窄的问题,科学延伸了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为高校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奠定了组织基础。(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