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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试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时间:2015-12-08 14:04:29    来源:新讯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昨天,教育部透露,自2011年我国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来,全国已有2000余位教师被亮“黄牌”,暂缓注册。据透露,明年,北京将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4年,全国有各级各类专任教师1507.67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2011年,我国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至今已有22个省份参与试点,预计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提高了教师准入门槛,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提升了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管理处处长黄伟透露,过去5年,全国一共有2000多位教师被亮“黄牌”,变为“暂缓注册”状态,主要原因是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教学考核不过关等。“暂缓注册”教师,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注册。此外,还有极少部分教师因为长期不在岗位或者违反师德红线等问题,被亮“红牌”,不能从事教学工作。

  2016年1月1日起,本市中小学开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每五年注册一次。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想当老师必须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教师资格并按期注册。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全国统考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每年3月和11月各一次,国家将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市教委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作弊的教师将受到严惩。

  本市教师的注册条件包括教师资格、受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学时培训等。

  如出现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未经所在学校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况,暂缓注册。

  如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老师,注册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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