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乡村教师收到“节日大礼包”了。日前,重庆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通知,从培养制度、编制、待遇等10个方面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直以来,乡村教师存在的“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现象,是制约我市偏远地区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小学教师“国培”、“市培”计划,创新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等政策。
此次出台的《计划》可谓亮点频现。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比如,《计划》中规定“城镇学校新招的教师,须有两年乡村任教经历”,将教师乡村任教经历作为调动、招聘的先决条件,以此引导城乡教师公平流动;又如,“乡村教师评职称不再考核外语等,提高中、,岗位比例,职称评定可破格”;再如,《计划》中明确指出“越边远越艰苦的补助标准就越高,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范围,为乡村学校配备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为乡村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引导和组织乡村教师创建和适应‘互联网+乡村教育’”,借此提升边远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为乡村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更有利于引导大学生从事乡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