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意见指出,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具有从事财经、审计等方面工作经验。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
意见强调,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和执行过程审计。学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内部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将内部控制纳入内部审计范围,组织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要根据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意见,及时改进,规范运行。
此外,意见强调,加强,领域审计,维护资金资产安全,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审计,促进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和学校资产管理审计。拓宽内部审计范围,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意见还要求,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推进结果公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过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等方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