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确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无锡市教育局、浙江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教育局、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乌兰察布市教育局、沈阳市教育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西北大学为单项试点单位。
《通知》指出,各试点单位要尽快全面启动试点工作,2016年9月前形成阶段性成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及时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单位推进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教育综合改革的整体工作框架,赋予其承担本地深化改革的试点任务。
《通知》指出,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具体确定并组织落实试点工作要求和各试点单位改革的,任务 。同期启动教育管办评分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结合试点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以课题研究带动试点工作。成立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对各试点单位的改革方案和实践予以评价和指导 。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42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今年5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管办评分离的行动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