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发布。为更好地满足广东省考生入学需求,明确广东省本科院校预留计划优先在广东省使用。各高校在广东省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录取时实际使用预留计划未达到50%的剩余部分,须在广东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019年高考报名提醒
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10日,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6日,确认时间为12月6日~10日。
报名方式:
全部网上报名。
特别提醒:
不符合在广东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
《通知》还要求,要做好外省户籍迁入广东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
开考后1小时内上传考生入场情况
《通知》就2019年高考招生工作提出了5大方面17项改革措施。按照《通知》要求,在2018年全省音乐、美术、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深圳地区研究生考试试点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试点范围。2019年,新增普通高考考点以及设备更新的考点全部试行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开展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试点工作。
同时,各地市要逐步实现实时或在开考后1小时内上传考生入场人数数据,及时将考生入场情况反馈至广东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
广东省本科院校预留计划优先省内使用
《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使用的管理。一是明确了本科院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为更好地满足广东省考生入学需求,明确本省本科院校预留计划优先在广东省使用。各高校在广东省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录取时实际使用预留计划未达到50%的剩余部分计划,须在广东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二是合理使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剩余计划。预安排在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计划,尚未完成部分的计划在普通高考计划编制阶段暂不作调整,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依据各科类的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三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使用。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招生院校申请、省招生办同意后可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以上项目是否只招收填报了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以上项目生源不足时,须调整其剩余计划至普通专业使用,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招生院校不按照要求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的,以上项目的剩余计划不安排征集志愿,也不得调至省外,,问题由招生院校解决。
高职院校增加招生科类
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通知》要求,要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改革,增加招生科类并扩大招生规模。2018年开展招生且2019年已备案的广东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的招生专业,均须安排计划招生。各高职院校安排在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同时,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管理。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时间调整至1月份进行。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种类,2019年增加烹饪及护理2个证书种类。扩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2019年,省内各高职院校预安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5%。
优化“中职升本科”志愿填报设置
《通知》明确,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将按照5:4:1的权重合成总分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级成绩占10%。同时,鼓励开设相同招生专业的本科院校实行职业技能考核联合测试,联合测试成绩在各招生院校录取时通用。
优化“中职升本科”志愿填报设置。根据“中职升本科”招生实际,志愿填报设置由2018年的1个平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