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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时间:2015-05-09 10:26:45    来源:新讯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昨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管理

  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

  教育行政部门该如何依法行政?《意见》提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府不得作出减损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负面清单制度也将引入教育领域,《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开展负面清单管理试点,清单之外的事项学校可自主施行,政府要尽量缩减负面清单事项范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办学

  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机制

  管办评分离后,学校要如何办学?《意见》提出的措施包括,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新机制。

  高校职员制度改革也被要求深化,《意见》要求,加快职业发展、工资待遇等配套政策建设,鼓励行政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

  在制定学校章程方面,《意见》允许同一学区内的中小学制定联合章程。

  评价

  扩大社会组织参与评价

  谁来进行教育评价?

  《意见》除对学校自我评价、教育督导提出要求外,还提出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并制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的资质认证标准。

  对于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甚至违规违纪的评价机构,还要建立“黑名单”制度。

  只有评价,没有反馈也不行。《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和学校对评价意见的反应机制,对评价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焦点1

  什么是学校行政级别?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介绍,学校行政级别,来源于先前的管理模式中,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纳入同,一样的行政级别序列。如学校领导按照厅级官员任命和管理、享受厅级官员待遇,校内职能部门主管就按照处级官员任命和管理、享受处级待遇,这所学校就成为“厅级学校”。

  目前,清华、北大、人大等31所部属高校由于校长、党委书记被明确为副部长级,所以被习惯称为“副部级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为“副大军区级大学”,其余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校则有相应的厅局级“称号”。

  焦点2

  为何要取消行政级别?

  王烽认为,行政级别的存在,把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定位成一种从属关系,限制了学校独立行使自主权的空间。而且,把学校校长当作行政和党务领导管理,不能体现学校的特点和要求。用行政管理方式和规则“管学”,会让学校充斥衙门作风。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认为,有的高校因此形成了臃肿、庞杂的内部行政力量。

  一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厅级干部认为,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后,可让政府和高校之间保持距离,增强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让高校学术地位更能得到尊重。

  焦点3

  取消有无时间表?

  熊丙奇认为,取消学校行政级别“以往雷声大,雨点小。到现在为止,没有一所大学行政级别取消”,他举例,新建的南方科技大学,在时任校长朱清时明确希望“去行政化”的情况下,仍由深圳市委组织部出面,为学校公选局级副校长。

  王烽也未听说相关时间表,但他透露,一些地方已有尝试。最早的是山东潍坊,在本世纪初就开始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的改革,“后来一些中小学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过程中也在尝试,不过,尚未听说高校有改革的想法和实践。”

  焦点4

  如何推进取消级别?

  王烽认为,这些年推进缓慢的原因部分在于社会上,特别是当事单位对取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这项涉及多个部门、关联多项制度的改革,当前还缺乏更高层次的统筹推进。

  他认为,要想实质性推进,要在组织部门、编制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人事管理部门之上建立强而有力、推动专项改革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要建立学校校长遴选制度,推进校长职业化。

  熊丙奇还建议,通过建立新的高校筹款机制,改变过去主要依赖政府拨款的局面,这样也可在取消行政级别后,让高校领导有相对独立于政府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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