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认证制度,学校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自大学学段以来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300、600、1000、1500小时的,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记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认证制度。
该办法要求,地方教育部门应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每年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并且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
《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指导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学生志愿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