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4月2日电(记者强勇)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公积金中心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为目标,将持续办好十件惠民实事,其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据了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将以分摊费用作为提取的标准,职工可在加装电梯后,申请提取符合额度标准的公积金,以缓解加装电梯出资业主的筹资难题。
为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2018年8月黑龙江省住建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省内多地已启动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